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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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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城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医用气体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变更事项:采购文件变更内容:一、原采购文件27.3评标标准(二)技术部分医用制氧设备1、制氧系统噪声≤55dB;制氧系统制造原理为PSA技术,具有完整PSA空气净化装置;医用氧气的纯度在99.5%以上;完全满足得1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封面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未提供不得分。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五、医用制氧设备7、制氧系统制造原理须为PSA技术,具有完整PSA空气净化装置,纯度要求根据国家GB/T3863-2008标准,氧气纯度应不小于99.5%。采购文件(三)商务部分业绩投标人提供截止开标前近三年来以来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份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评分依据: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未提供不得分。 现变更为:一、采购文件27.3评标标准(二)技术部分医用制氧设备1、制氧系统噪声≤55dB;制氧系统制造原理为PSA技术,具有完整PSA空气净化装置;医用氧气的纯度在99.5%以上;完全满足得1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封面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未提供不得分,现取消此项加分项。二、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五、医用制氧设备7、制氧系统制造原理须为PSA技术,具有完整PSA空气净化装置,纯度要求根据国家标准,氧气纯度应≥93%。三、采购文件(三)商务部分业绩投标人提供截止开标前近三年来以来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份业绩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评分依据: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未提供不得分。 原开标时间:由****9点3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9点30分(北京时间) 原获取文件时间:由****至****(北京时间)现变更为****至****(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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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城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