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经新洲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
已下达吴家田片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房
屋征收决定书(新政新征〔2025〕1号)
现将启动该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程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吴家田片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25亩,被征收总户数约2681户,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2.21万平方米(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具体范围详见附图)。即日起,接受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评估机构报名。
一、报名时间:****-**** 上午8:30-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三、报名要求:提供公司简介、资质证书(仅限房地产评估一级资质)、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资料。
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评估机构提供相关资料报名,不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将不纳入此次选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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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吴家田片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武汉市****
一、征收项目名称
吴家田片城中村改造(一期)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
本项目位于阳逻街,征收范围为北至朝家山南路、西至环湖路、南至平江大道、东至阳光北路。具体征收范围以房屋征收部门确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25亩,被征收总户数约2681户,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2.21万平方米,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武汉长江新区****
五、征收补偿方案
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
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六个月
七、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武汉长江新区****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决定。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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