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汾西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事前绩效评价服务
三、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汾西县****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一包,汾西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事前绩效评价服务。
3.本项目质量标准为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供应商须为能够承担绩效评价业务的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具有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
3.供应商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近三个月纳税凭证和最后一次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会保障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有“失信惩戒”、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至****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写字楼C座0916室购买采购文件。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每套300元整,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15:00(北京时间)
2.地 点: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写字楼C座0916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开启仪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汾西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