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嘎查文体广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包头嘎查文体广场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包头嘎查文体广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包头嘎查村部
(三)施工内容及要求:新建红砖地面4657.14㎡、长城墙174.76㎡、国旗台、旗杆、舞台、隐蔽墙、院围栏209.34㎡;拆除混凝土硬化292.03㎡、旱厕、人行道硬化40.82㎡、花池子11.94㎡。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最高限价:33.3万元,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在人员、设备与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平台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平台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要求;
(三)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并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三、成交原则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至****,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点击登录查看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一次性足额缴纳。****17:30前未交款不允许参加报名。
五、递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递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17:30;
地点:奈曼旗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六、声明事项
1.工程付款方式为: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8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安排结算审计,审计结算后,扣除3%质保金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公告发布唯一媒体为点击登录查看三务公开平台(网址http://61.138.108.37:2004/portal/index/index/swgk/9135.html);
点击登录查看公众号:富饶的甸子
3.本次谈判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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