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喀什机场旅客过夜用房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于****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项目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1.1873亿元,总建筑面积13456.65 平方米,地上17层,高度67.65米,客房225套,配套设施有多功能厅、会议室、餐厅、健身房、机组航前准备室等功能设施。”
现变更为“总建筑面积13342.66平方米,地上17层,高度69.6米,客房225间,配套设施有多功能厅、会议室、餐厅、健身房、机组航前准备室等功能设施。”
二、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其他条件“2、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是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现变更为“(类似项目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4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是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现变更为“(类似项目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3.类似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是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现变更为“(类似项目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现变更为“(类似项目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1》“注:1、类似项目是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现变更为“注:1、类似项目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附表2-4《商务标评审标准》“1.类似工程业绩(5.00分):近三年(****至今)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3.智慧工地(2.0分):近3年(2022年至今),接入智慧工地一体化服务平台的,一个项目得0.5分,最多得2分。(以智慧工地一体化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截图(网址)或其他证明文件)”;
现变更为“1.类似工程业绩(5.00分):近三年(****至****)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3.智慧工地(2.0分):近3年(****至****),接入智慧工地一体化服务平台的,一个项目得 0.5 分,最多得2分。(以智慧工地一体化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截图(网址)或其他证明文件)”。
请各投标单位以澄清文件为准,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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