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
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出租项目
三、项目信息:
1、坐落位置:位于根思乡根思村,距G2京沪高速泰兴北出口仅4.6km,交通优势明显。
2、房产证号:无。
3、面积:共45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详情见评估报告(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厂区新建钢混结构烘干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033.77㎡;钢混结构粮仓一座,建筑面积为559.42㎡;露天水泥地面堆放场面积为2717.83㎡;另外500KW配电房、100T地磅、雨污管网、消防设施、公厕等生产辅助设施一应俱全。
烘干房和粮仓主要配置粮食烘干机(单机≥30吨)10台套,150万大卡颗粒炉一座,120万大卡颗粒炉二座,TDTG50提升机两台、TDTG33提升机一台、50t/h组合清理筛一台、TGSS40进料输送机一套、三套出料皮带机合计93米。所有设备均开机验收完毕,随时可以投入生产。
5、附属设施:道路通达、公交便捷、停车方便、自然环境良好、人文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
6、其他说明:非住宅,详情请与出租方联系(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自行担责)。
四、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1、租金(万元/年):底价32.5万元/年(不包含土地租金),第一年租金以成交价结算,第二年起年租金逐年递增1%。另需支付6.75亩设施农用地涉及村的根思村土地租金1200元/亩/年。
2、租期(年):5年。
3、租金支付方式:采取“先付后用”原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第一周缴纳当年租金,第二年起租金于每年合同签订之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租金。
4、租赁押金(万元):3.5万元。
五、交易方式:采取协议转让或网络竞价的方式。
六、承租方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七、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5万元。
2、缴纳截至时间: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截至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汇入点击登录查看指定银行账户。(账户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需本人(企业)通过转账的方式完整的输入全部账号信息。)
3、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从其企业银行账户缴纳;
(2)保证金未按系统提示缴纳,逾期未缴纳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签订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无故放弃承租者,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其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八、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9时起,****9时止。
2、报名地点: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登陆泰州市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注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1)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①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照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③法人近3年的征信报告;
④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2)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①身份证原件;
②承租人近3年的征信报告;
③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九、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至后,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底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十、竞价:
1、竞价时间:以系统短信通知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陆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2、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间内登录泰州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3、竞价幅度:1000元。
4、竞价时长:10分钟,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如有意向承租方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2分钟。
十一、成交:
1、竞价结束后,经出租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发布上网。
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承租方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按
合同缴纳租金及押金。
十二、意向承租方须知:
1、本次招租项目只接受整租,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粮食烘
干房及配套设备(或称项目标的物)进行转租或分租;擅自转租或分割出租的,转租或分割出租行为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禁止从事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业,一旦发生周边居民的投诉和其他影响经营的行为发生,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3、租赁用途为:粮食烘干和仓储等(仅限用于设施农用地备案的经营范围)。
4、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向出租方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5、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务必了解项目情况、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
6、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7、租赁使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得损坏粮食烘干房及配套设备,保证粮食烘干房及配套设备的完整性,如有损坏,承租方须修复,否则不予退还押金;
8、租期届满或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方应提前30天申请并在15日内交还粮食烘干房及配套设备,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方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赔偿。否则在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赔偿。
9、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仅提供水、电接入。租赁期内,承租方的经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2)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2、意向承租方对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的相关问题可依据《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处理。
3、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双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号)向点击登录查看缴纳交易服务费。
4、意向承租方在交易平台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方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苏省泰兴市****
联系方式:****
2、组织方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泰兴市****
联系方式:****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泰兴市****
地址:江苏省泰兴市****
联系方式:****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23—****
十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出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