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须知 |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定 义 |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
2 | 工程名称 | 德阳二医院项目 钢材安装 |
3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德阳市 |
5 | 承包方式 | £劳务清包 R劳务分包 £其他(自拟) |
4 | 建设规模 | 安装工程量约4844.55m |
6 | 对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等级资质:建筑劳务施工资质或住建部门认可的建筑劳务施工备案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有可提供) |
7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合格。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和《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15762-2020)。应满足地方相关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的有关标准、规范及住宅专业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检验评定。 |
8 | 采购内容 | 招标范围:承包范围和内容: |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钢材卸货、场内转运、垂直运输、放线、安装人工费、角码、膨胀螺栓、焊条、零星辅材等、安装所需工具、移动脚手架、剪叉式升降车、叉车、场地卫生清理(包含总包要求的公共区域卫生打扫)、垃圾外运运费、现场施工需拆除和恢复的钢管等防护设施、杂工、劳保、食宿、工人住宿费、工人生活水电费用、保险、床铺及相关生活必需品、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税金、配合费、施工现场材料保护费(雨布遮盖等)、保养保修费、资料费、定位放线费、工人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护鞋等所有防护用品等一切费用。甲方仅根据安装形式提供所需的方矩管,除此以外的所有费用均已经包含在合同单价内、未尽事宜按现场交付要求及合同要求完成。 注:本项目需投标单位给招标单位开具3%的专票 |
9 | 资金来源 | 业主付款 |
10 | 报价方式 | R工程量清单计价 |
11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12 | 工程成本 警戒价 | 若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招标人评审,由招标人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若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不足以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的,应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将其作为废标处理。 |
13 | 计税要求 | 一般计税,中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
14 | 开票信息 |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为: 1.公司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纳税人识别号:****MA681KB135 3.地址、电话: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4.开户行及账号: 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 01-10-****-1 5.分包发票,务必请提供发票方在发票备注栏上注明具体的工程所在地(即xx省xx市xx县/区)、项目名称 |
15 | 其他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资质要求: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8、投标人必须具备钢材安装能力。 |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得参加本投标活动。 |
10、投标人对发包人未存在资金欠款。 |
16 | 投标文件 | 1.采购报价表 |
2.证书(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 |
3.提供相同专业合同不少于100万 |
4.提供常驻管理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必须含安全员和电工) |
17 | 合同付款 | 1.进度款:每月 25号前申报安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并向甲方开具总承包单位及甲方审核后工程(按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审核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为主,费用的增值税发票,待甲方审核后付至 70%,若由于业主当期实付甲方的工程款比例不足应付工程款比例时,乙方同意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工程量未经甲方确认,不得作为结算依据),同期各项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结算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2.结算款:工程施工完成并办理结算审核完毕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总工程产值的 85%,六个月内支付至总产值的 97%。总工程产值的3%价款作为质保金。 |
3.损耗:钢材材综合损耗不得超过3%,按乙方实际下单数量为依据,超过规定损耗率的主材料部分按项目执行过程中总包结算扣款执行,最终在与乙方结算施工费时直接予以扣除。 |
4.保修款:本工程自完工结算起质保期为二年,到期后接到乙方要求支付质保金申请函并甲方核实所有保修事项均已解决后一个月内予以无息支付(如有违约金、赔偿金等扣款应先行扣除)。 |
5.履约保证金:为确保合同正常履行,签订合同后第一笔工程款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项目结算后,甲方扣除相关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的应扣款后,剩余部分于30内无息退还。 |
6.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7.工程进度款、结算款以及保修款的支付是以甲方收到该项目总承包单位支付的相应工程款项为前提。 |
8.甲方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国内信用证、银行保理、建行“E点通”、云筑金服等支付方式支付货款,如产生贴息费用或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