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造林绿化专项规划(****)》编制项目遴选公告
根据业务需求,特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造林绿化专项规划(****)》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南省造林绿化专项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遴选。
项目预算:¥291100元(大写:贰拾玖万壹仠壹佰圆整),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需求
(一)最终提交《海南省造林绿化专项规划(****)》正式稿纸质版5份,电子版1份。《海南省造林绿化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结我省造林绿化现状、存在问题和机遇;二是分析造林绿化的制约因素和发展潜力;三是提出我省造林绿化总体思路,确定发展指标、总体布局、重点任务,重点建设区****
(二)提供全省森林资源分布图、潜在造林地分布图、主要造林绿化工程布局图及相关矢量数据等。
(三)实施地点:海南省(不含三沙市)。
(四)供应商要保护项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未经同意,供应商对交付的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五)供应商须以保证优质的服务质量为目标,不得恶意低价竞标。采购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付款方式及时间。签订合同,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总额度60%,专家评审通过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
(八)合同履行期限。****前。
三、资格要求
(一)项目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
四、提交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4.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如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由代理人参加报名,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加盖公章)。
(四)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内容自拟,加盖公章)。
(五)项目工作方案。包括项目理解、技术路线与方法、重点难点分析、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格式、内容自拟,加盖公章)。
(六)报价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五、文件提交时间及要求
参选供应商应于****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将上述相关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整理3份并分别加盖公章,密封邮寄至海口市****点击登录查看907室(联系人:李贵东,联系方式:****),材料里面请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六、遴选原则
综合考虑企业诚信、服务优质、价格优惠、主要业绩、工作方案等因素,择优选取1家单位为《海南省造林绿化专项规划(****)》编制单位,遴选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
(联系:李贵东,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