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召陵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8.242494万元;私有资金 0万元;境外资金 0万元;自筹资金 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对余营村内主干道采用沥青罩面 3589.7m2,更换花岗岩道边 690米,更换排水盖板沟井箅 81块,新建路灯 2盏,维修路灯 13盏,水站管理房屋顶彩钢瓦更换 49.3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召陵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召陵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的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提供 2023或 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响应人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3.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提供近期以来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4月 15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04月 21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4月 25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郾城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4月 25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郾城区****
七、其他
项目概况召陵区****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04月 25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召陵区****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2424.94元
最高限价:482424.94元
5、采购需求:本工程对余营村内主干道采用沥青罩面 3589.7m2,更换花岗岩道边 690米,更换排水盖板沟井箅 81块,新建路灯 2盏,维修路灯 13盏,水站管理房屋顶彩钢瓦更换 49.3m2。
1)采购内容:召陵区****(详见工程量清单)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提供 2023或 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响应人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3.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提供近期以来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04月 15日至 2025年 04月 21日,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郾城区****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文件获取时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文件获取时须携带并查验原件,留存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 04月 25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备份以 U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至开标现场。
2.地点:郾城区****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 04月 25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郾城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收取标准:代理机构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向成交单位收取本次采购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地 址:漯河市****
联 系 人: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