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保险公司
根据我单位需求,现对点击登录查看办公楼固定资产的财产险及火灾公众责任险进行保险询价,特邀请贵司进行报价。
一、询价险种:
财产险、火灾公众责任险(或类似险种)
项目保费限价:2万元
二、项目基本信息:
县****
三、保险采购需求:
1、保险责任范围:该保险涵盖因火灾、爆炸、雷击、高空坠物和意外事故导致的大楼建筑主体及附属设施的损坏,以及室内装潢及相关设备财产的损失。同时,还包括因火灾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及必要的施救费用、清理费用等。
2、保险金额及费率:根据大楼的建筑价值、内部设备及物资的评估价值,保险赔付金额不低于 ****元,年度保费不高于25000元
3、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 1 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保险期限内,若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4、理赔服务承诺:保险公司承诺在接到报案后,将迅速启动理赔程序,安排专业理赔人员在 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定损,并在资料齐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赔款。同时,该公司还提供专业的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协助我们进一步完善大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降低火灾风险。
四、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连财购(2023)9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本项目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2.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为无效响应;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形式:
1.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8: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形式:报价单位应将盖章报价文件的扫描件及电子版(内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到六楼618室(并将报价文件原件寄送至以下地址:连云港市点击登录查看)
六、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