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娥江水上诗路风情旅游带建设项目诗路通景线及配套道路工程第SG0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曹娥江水上诗路风情旅游带建设项目诗路通景线及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配套道路起点位于渡江路与腾飞路交叉口附近,起点桩号 K0+001.921,沿现状渡江路向东南至孝女路交叉口后接孝女路至舜帝岭诗路通景线,然后转向东侧,采用桥梁形式跨越曹娥江后与改造后江东路平交,终点桩号 K0+984.61。新建孝女路至舜帝岭诗路通景线长约539.1米,跨江部分设置22+27+5×32米(现浇箱梁)+245米(下承式系杆拱结构)+2×30+2×12 米(现浇箱梁),标准宽度 45.5 米~38米;建设配套道路腾飞路至孝女路段长444米;拆除旧通道(原有4×20m(空心板)+5×54m(中承式钢筋砼连拱结构)+12.5m(空心板)及接线道路);同时配套建设交安及照明等沿线设施。项目总投资约为5.87亿元,其中建安费约为4.21亿元。
2.2技术标准:本工程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并参照《城镇化地区****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第SG01标段。
第SG01标段:本项目主线起讫范围起点桩号K0+1.921~终点桩号 K0+984.61范围内的路基(含防护、排水)、路面、桥梁(含老桥拆除)、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图纸所示工程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
2.4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36个月)。其中主体工程(不含老桥拆除)工期为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机电、绿化工程除外),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8个月;绿化工程保活期12个月,保活期12个月期满后进行交工验收,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绿化工程交工日期(绿化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12个月。 主体工程交工验收后进行老桥拆除,工期为6个月,老桥拆除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自****(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不包括大中修、小修保养)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含单跨145m及以上的桥梁)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至****。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8时30 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行业监督: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邮编:312300
电话:****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绍兴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邮 编:322100
电 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杭州市****
联 系 人: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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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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