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华南销售深圳公司加油站2025~2028油气回收系统、环保自行监测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 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华南销售深圳公司加油站2025~2028油气回收系统、环保自行监测检测技术服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等标准,结合中国海油《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指南》《工业企业土壤地下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 1209-2021》等技术规范,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废气、废水、雨水、噪声等进行监测检测,出具相应报告,确保合规经营。 | 2025年5月 | 1. 投标人须具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附表须包含“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生活饮用水、地下水”“土壤和沉积物”“噪声、震动”“油气回收”等相应的类别/项目。 3. 提供近三年内,至少各2份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4. 没有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批准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