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有依法纳税的证明。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为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提供综合物业管理服务的业绩。 |
财务要求 |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 信用中国 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近三年(****至报价截止时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报价文件中拟委派的主要管理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该项目需指派1名现场管理人员,该管理人员为供应商或权属单位自有员工。根据采购人要求,向指定地点派驻不少于19名保洁人员及9名保安人员,供应商安排的保安、保洁人员服务期内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1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1__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