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郑州市****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年郑州市****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郑州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郑州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4月 15日 00时 00分到 2025年 04月 24日 23时 59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4月 25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新郑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4月 25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新郑市
七、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 2024年郑州市****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郑州市****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5万 元
最高限价:35万元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3、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4、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4.5、质量要求:合格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04 月 15 日至 2025 年 04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
3.方式:(1)现场获取(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院内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郑州市****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