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审计和评价服务二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宁言信CG2025-004)
项目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市辖区
一、 招标条件
本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审计和评价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审计和评价服务二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审计和评价服务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0时00分到****18时00分
获取方式: 线上电子邮箱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0时00分
递交方式 宁夏正采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宁夏正采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七、 其他
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审计和评价服务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宁言信CG2025-004
项目名称: 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审计和评价服务二标段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3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二标段: 对2023-2026年补助中央海绵专项资金、自治区****
合同履行期限: 计划于2025年5月开始,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完成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2.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2.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2.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 2.4、2.5、2.6、2.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线上电子邮箱获取。
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供应商须认真填写附件中的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点击登录查看邮箱(****@qq.com),即为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发送至各供应商登记邮箱。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 0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宁夏正采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五、 开启:
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宁夏正采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二标段23万元。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吴忠市****
联系方式: 薛琼 马金来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银川市****
联系方式: ****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顺桃 牟叶
电话: **** ****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吴忠市****
联系人: 薛琼马金来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银川市****
联系人: 夏顺桃牟叶
电话: ****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