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
一、项目名称:21式携行具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变更内容:
增加招标公告内容: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谈判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四、澄清日期:****
如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附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调整;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及公告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告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报名、投标事宜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电子信箱:****@qq.com
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机构:福州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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