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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长郡技工学校绿化工程、人工湖修缮项目比选公告

湖南郴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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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长郡技工学校绿化工程、人工湖修缮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比选内容公开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郴州市长郡技工学校绿化工程、人工湖修缮项目

1.2项目业主:点击登录查看

1.3项目合同估算金额:投资约为26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五里牌;

1.5 招标范围:郴州市长郡技工学校绿化工程、人工湖修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和环保质量标准要求;

1.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年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1.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5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比选人在发布比选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 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的投标。
3.选取评审办法

本选取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比选文件)

4.公告期限
有比选意愿者,请于****起至****止,每天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提供,含双面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点击登录查看(郴州市五岭大道府前华厦1栋四楼)领取比选文件。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午10:00

5.2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郴州市五岭大道府前华厦1栋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小于3家比选的代理公司不可开标。
5.3比选时间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在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府前华厦1栋4楼

联系人:龙虎、颜国晖、江跃成

电话:****

8.其他

以上公告所有解释权以点击登录查看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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