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采用谈判采购方式采购内蒙古华电乌力吉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一期 40.5 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标段二山皮石,采购物资计划使用 100%比例总承包项目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内蒙古华电乌力吉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一期 40.5 万千瓦风电 EPC 总承包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
建设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盟****
2.2 采购内容和范围:内蒙古华电乌力吉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一期 40.5 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标段二工程所需的山皮石的供应、运输、装卸、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2.3 交货时间:按需求计划分批交货,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预计交货时间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4 质量标准:请参照第四章采购合同内相关条款。
2.5 谈判采购工程量清单:
具体材料清单详见第五章材料采购清单,供应商参照谈判文件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是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应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响应人提供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
4、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5、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次响应报价的单位,请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以下简称“集采平台”)上回函确认参加本次谈判采购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4.2 有意参加并回函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标书: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项目购买谈判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4.3 已回函确认参加并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 2025 年 04 月 19 日 18:00 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下载谈判文件。
4.4 谈判文件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04 月 24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将响应文件的完整电子版(包括 PDF 扫描件和可编辑的 WORD和 EXCEL文件,为全部、完整谈判响应文件)于递交截止日前,自行压缩通过邮件方式发至李工收存(****@hdec.com),并请在邮件中注明授权的谈判代表姓名、手机号(须与授权委托书一致,即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纸质版响应文件需在开标前寄出。收件人:李工,收件地址:内蒙古华电乌力吉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一期 40.5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总承包标段二 EPC总承包项目部,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领取响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向“点击登录查看”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5、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6.公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内容与正式发出的谈判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
邮 编:311122
联 系 人:李工/林工
电 话:****/****
电子邮箱:****@hdec.com/****@hdec.com
8.监督及质疑投诉渠道
质疑与投诉请联系:
电话:****,邮箱:****@hdec.com
电话:****,邮箱:****@hdec.com
点击登录查看(签章)
2025年 04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