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实施条件
1.1本项目为S206铺龙线灾害防治工程(****)已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S206铺龙线灾害防治工程(****)。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施工图纸,该项目施工图预算建安费(一期)为829.5918万元。
2.3招标服务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事宜以招标代理合同为准。
3、资格要求
3.1单位营业执照、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能独立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备案通过的查询结果截图。
3.3具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登记单位信息,提供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库中的查询结果截图。
3.4具有本项目发布公开选取公告之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3.5具有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信息有关材料:申请文件中须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负责人缴费明细(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若无行受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依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琼路管审[2025]3号文的要求执行如下:
3.6.1投标单位应当签收“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责任告知书”,签收人应当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中其中一人。签收人签字捺印的责任告知书1份(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签字人的职务证明函1份(加盖单位公章),签收人应手持签字捺印后的责任告知书拍照1张、手持本人身份证拍照1张,手持职务证明函拍照1张,并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提交上述3份纸质版材料和3张照片给招标人。
3.6.2投标人接受法律责任告知的过程和结果应按要求录音录像保存。录音录像内容为:签收者手持告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正面正对镜头,同时口述“本人已签收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已经知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投标人签收的告知书电子扫描文件(PDF格式,分辨率600dpi 以上)、签收过程的录音录像文件(MP4格式,限50M)应当保存好,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以U盘的形式拷贝给招标人。
3.6.3待比选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将组织对拟中标单位开展清廉谈话,被谈话人员为中标单位的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签字人。其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授权委托其他负责人(如副总经理或海南区****
3.6.4若拟中标单位未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实施细则》要求参加清廉谈话的,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从余下的定标备选单位中重新组织定标活动,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拒绝签收责任告知书的,不予进入选取环节或签订招标代理协议,暂停代理报名一年。
3.7具有委托书或介绍信;
3.8具有主要业绩方面能力,提供****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服务业绩。
3.9具有报价函;报价超过控制价或低于控制价的80%均作废。
3.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报价
4.1本项目暂定控制价(大写)玖万陆仟贰佰捌拾捌元柒角捌分,(小写)96288.78元(含施工招标代理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最终费用分别按以下方式计取:(1)报价函大于或等于省局批复金额的,其费用则以省局批复金额计取;(2)报价函小于省局批复金额的,其费用则以报价函金额计取。
4.2报名时由业主提供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比选办法
5.1根据《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 第十七条规定,采用公开报名方式征集3 家及以上单位参与比选,进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单位,采用报价合理低价法的评分方式比选确定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前来报名的单位不足3家,按下列情形择先确定中选候选人:
(一)若出现前来报名的单位2家:(1)比选小组成员同时对2家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如有1家单位不通过,则选取另1家单位为中标候选人;(2)如2家单位均通过符合性审查,则采用报价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若出现前来报名的单位1家,比选小组成员对其进行符合性审查,如通过,则选定其为中标候选人。不通过,则直接委托资质高、信誉好、专业强、服务优的单位做为本次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三)若出现无单位前来报名,则可直接委托资质高、信誉好、专业强、服务优的单位做为本次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6、比选评审组
根据《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本次比选文昌公路分局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5人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比选,确定中选候选人后报中共文昌公路分局机关委员会确定中选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7、报名时间及地点
7.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9: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文昌公路分局(文昌市****
8、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加盖单位公章及材料密封)
8.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17:00,地点为:文昌公路分局(地址:文昌市****
9、参选结果公布
本次比选在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10、联系人:欧工,电话:(0898)****。
****
相关附件: | 附件1: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