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宿州市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首创环保电子商务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4月 23日 11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
项目规模:20万吨/天
采购需求:如下
设备档次 | 序号 | 设备分包 | 招标编号 | 货期 | 界面(或同等) | 招标形式 | 付款方式及质保 |
---|---|---|---|---|---|---|---|
空调 | 1 | **** | 60天 | 国产品牌 | 公开招标 | 3-3-3-1,质保2年(详见合同模板)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与资格预审相关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A.投标人注册时间 3年以上(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
B.财务要求:良好,并提供 2021年以来(含)近 3个年度的财务报表;
C、信誉及诚信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 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 1月 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代理商未取得制造商就本项目的授权书;
(6)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 年 4 月 16日 上午 11点 30分至 2025 年 4月 21日 上午 11点 30分
地点:首创环保电子商务平台(http:****/)
方式:电子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 年 4月 23日 11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首创环保电子商务平台(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成都市****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何工 电 话:****
技术联系人:张工 电 话:****-8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