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 |
项目实施地点 | 陈家峪村 |
最高限价 | 113509.35元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招标内容 | 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饮水井建设工程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113509.35元,资金比例 100% |
计划工期 | 30天 | 招标方式 | 其他 |
项目概况 | 打井眼、井深193米、井内上水设备一套、不锈钢蓄水池1个(6T)管道泵2台、变频器2套 |
其他情况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其他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形式,详见磋商文件);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成交人未经采购人同意进行分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无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邮箱 |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