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人民政府委托,芜湖市****
一、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空地,南至沟渠,西至夏家湖路,北至芜湖中民科技建材有限公司。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本次批准征收土地面积1.0283公顷(15.4245亩),其中:农用地0.1871公顷(2.8065亩),含耕地0.0842公顷(1.2630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8412公顷(12.618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具体现状如下:
征收土地基本情况一览表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 | 土地分类明细 | 区片 编号 | ||||||
镇(街道) | 村(社区) | 村民组 | 农用地 | 耕地 | 永久基本农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三山街道 | 孙滩社区 | - | 0.1871 | 0.0842 | 0 | 0.8412 | 0 | II |
合计 | 0.1871 | 0.0842 | 0 | 0.8412 | 0 |
二、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点击登录查看将组织三山街道办事处实施土地征收。
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按照《点击登录查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芜弋征补安置〔2024〕35号)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确定的补偿安置费用,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将农村村民住宅以
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支付给其所有权人,将搬迁、临时安置费用支付给搬迁人、被安置人。
对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点击登录查看将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等,在****前【自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送达土地使用权人,并按照决定内容进行补偿。
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及《芜湖市****
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前腾退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等相关权属证书移交给三山街道孙滩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溪路与孙滩路交叉口,联系方式:****。芜湖市****点击登录查看将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
三、公告期限和救济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三山街道、孙滩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批复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单位:三山街道孙滩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人:谢启兵,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