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政府大院内零星修缮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诏安县****点击登录查看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诏安县人民政府大院内零星修缮工程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审核金额(元): 465632.00元(含暂列金2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30057.05元(含暂列金220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诏安县人民政府大院内零星修缮工程 | 1.00 | 430057.05元(含暂列金22000.00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诏安县人民政府大院内零星修缮工程 | 项 | 元 | 430057.05元(含暂列金22000.00元) | 总价 | 无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按《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小微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供应商报名期限:****至****,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至****,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地点及方式: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上午09:30(北京时间),诏安县****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诏安县文体中心商住小区A幢14楼
邮编: 3635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596—****
14、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漳州市****
邮编: 363000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