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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6号街坊33套房产出租(33套无原租户,出租底价详见明细表,租期3年,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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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包头市****33套房产出租(33套无原租户,出租底价详见明细表,租期:3年,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编号

详见标的列表

挂牌起始日期

挂牌截止日期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包头市****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办公用房

所在层数

详见明细表

租赁面积约(㎡)

详见明细表

租赁期限

3年,1年1签

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收到点击登录查看发出的交款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租金、交易服务费交纳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点击登录查看在收到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后续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1个月(不在租期之内)

承租押金

2000元/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满,如无相关违约责任,该押金无息退还,如存在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押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东临幸福路,南临科学路,道路通达度较好,区****

其他情况

装修情况:外墙刷涂料,安装铝合金落地玻璃门,塑钢窗或断桥铝合金窗,部分石膏板吊顶,内墙刮腻子,地面铺设地砖,水、电、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详见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内蒙古继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租金底价(元)

详见明细表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确认表示,其所有权归属于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包头市****,标的未办理产权变更,标的通过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标的无偿划转给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合法物权,物权清晰,未出租出借,且未做担保、抵押等他项权,不存在查封、扣押等权属争议问题,不存在违建,以上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所涉及的有形资产已妥善封存保管。

3、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本次出租行为已经过以下批准程序:

点击登录查看总经理会决议:于****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对幸福6#街坊在内蒙古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招租工作。上述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合法有效。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明细表

序号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产权证号

所有权人

所在楼层

评估价(元/天)(含税)

租金底价(元/年)(含税)

租赁面积(㎡)

保证金(元)

1

****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3层

0.63-0.77

9224.28

38.88

2000

2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3层

0.63-0.77

9224.28

38.88

2000

3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3层

0.63-0.77

5380.83

22.68

2000

4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3层

0.63-0.77

10377.315

43.74

2000

5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3层

0.63-0.77

9224.28

38.88

2000

6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3层

0.63-0.77

9224.28

38.88

2000

7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3层

0.63-0.77

9224.28

38.88

2000

8

N0109FCZZ****

包头市****办公用房北楼308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3层

0.63-0.77

9224.28

38.88

2000

9

N0109FCZZ****

包头市****办公用房北楼309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3层

0.63-0.77

9224.28

38.88

2000

10

N0109FCZZ****

包头市****办公用房北楼310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3层

0.63-0.77

6918.21

29.16

2000

11

N0109FCZZ****

包头市****办公用房北楼311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3层

0.63-0.77

9224.28

38.88

2000

12

N0109FCZZ****

包头市****办公用房北楼312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3层

0.63-0.77

9224.28

38.88

2000

13

N0109FCZZ****

包头市****办公用房北楼313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3层

0.63-0.77

9224.28

38.88

2000

14

N0109FCZZ****

包头市****办公用房北楼401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22035.78

92.88

2000

15

N0109FCZZ****

包头市****办公用房北楼402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16

N0109FCZZ****

包头市****办公用房北楼403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17

N0109FCZZ****

包头市****办公用房北楼404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1号

包头市****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996.485

21.06

2000

18

N0109FCZZ****

包头市****办公用房北楼405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1号

包头市****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5380.83

22.68

2000

19

N0109FCZZ****

包头市****办公用房北楼406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1号

包头市****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20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1号

包头市****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21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1号

包头市****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22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1号

包头市****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23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1号

包头市****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24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1号

包头市****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25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1号

包头市****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26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1号

包头市****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27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1号

包头市****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28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1号

包头市****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29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1号

包头市****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6918.21

29.16

2000

30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31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32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33

N0109FCZZ****

包头市****

包房权证青字第332650号

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

总层数5层,所在层4层

0.63-0.77

4612.14

19.44

2000

特别
告知

1、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标的建成年代为2000年,已办理《房权证》,权利人为包头市****

证书情况:已办理《房权证》,权利人为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包头市****,标的未办理产权变更,标的通过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标的无偿划转给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

所有权承诺:出租人已出具书面承诺,房屋所有权为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包头市****,取得方式为划拨,并承担权属争议责任。

特别提示:建议承租方核实房屋权属及承诺文件,双方权利义务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3年,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招租底价(挂牌价含税),水、电、暖、燃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标的未办理产权变更,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7、公告期间请意向方自行了解与资产相关用途是否存在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的风险,如资产交易成功后出现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的情况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除自行承担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出租方收到全部租金及承租押金之日起10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标的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出租方与承租方应于最终确认承租方成交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首年租金一次性交纳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届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后续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中心收到首年租金及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房屋用途限制:承租方仅可将租赁房屋用于约定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承租方应按照标的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房产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5.税、费分担:

(一)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租赁不动产交付之日对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管理、卫生等费用进行交接结算,交接的结果作为本合同附件。租赁不动产交付日之前的上述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不动产交付日后承租方租赁期间,所发生上述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税费的负担:基于本协议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电、卫生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承租方已亲自勘验租赁标的,知悉租赁标的情况,出租方不对租赁标的实际情况做出承诺,也不对标的瑕疵承担责任。

(二)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的不动产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当造成该不动产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三)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的不动产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等并使其达到正常安全使用的状况,并承担相应费用。因承租方不履行修缮、维修等义

务,造成房屋、设备设施致出租方(含出租方人员)或第三人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出租方有权不定期检查租赁不动产及相关的设备、设施使用状况,发现存在损坏或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达到正常使用状态,承租方未能按出租方要求维修、维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的不动产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包、租借或设置权利负担,否则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承担安全管理职责。非因出租方原因,租赁标的范围内出现安全事故或安全责任事件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相应责任。因此造成双方或

任何第三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涉及行政、刑事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均与出租方无关。

7.装修及归属

(一)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租赁不动产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不动产的内部结构、进行装修,或设置对该不动产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

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不论因何方原因导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承租方装饰装修后形成的附合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转移,不得要求价值补偿。

(三)因政府或出租方、出租方上级单位政策性拆迁、改造、搬迁等原因收回租赁的不动产,承租方不得要求补偿,前述情形不视为出租方违约。

8.标的交付及验收

(一)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不论因何方原因而解除、终止时,在出租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将租赁不动产交还给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自行采取措施,收回该不动产,承租方未搬离的财产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出租方自行处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为此产生额外费用也由承租方承担。

(二)承租方交回租赁不动产时,应保证该不动产及其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符合该类资产的正常使用标准,结清应由承租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9.房屋改造限制: 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需提前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方案,并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租赁不动产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不动产的内部结构、进行装修,或设置对该不动产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或改造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且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勘验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手续

申请书.doc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详见明细表,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无故不与出租方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按公告约定向中心交纳交易价款,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经出租方向中心提交已完成出租标的交接完毕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过户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按首年租金的5%收取服务费。

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进入“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官网首页→“政策法规”→“收费办法”查阅《点击登录查看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

附件下载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赵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

技术支持

赵经理****

其 他


信息来源: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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