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天地商业区**** | |||
租赁底价:¥25.3200万元/年 | 挂牌时间:****至 **** | ||
项目编号:**** | 保证金:7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租 期:3年 | 业 主:点击登录查看 | ||
出租申请与承诺 |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中心、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标的信息 | |||
项目名称 | 荆州新天地商业区****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25.3200万元/年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荆州市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详见公告 |
首年租金(万元) | 25.3200万元/年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75.9600万元/3年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703.96㎡ | 出租用途 | 办公(兼容其他商业) |
目前状态 | 空置门面 | ||
标的介绍 | 租赁标的位于荆州市****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 | ||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 25.3200万元/年 | ||
批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首年租金按年支付租金,先付后用;第二、三年租金按季度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提交有效证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于挂牌公告截止日17时前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0000元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2.本次资产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租赁申请书》及《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证(荆州**** 3.承租方须同意点击登录查看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本次资产招租是以现状进行,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招租资产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招租资产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招租资产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招租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重大事项披露 | 租赁标的位于荆州市****出租用途为办公(兼容其他商业)。 2.租赁标的为毛坯场地,根据租赁面积提供装修免租期(40-200平方米1个月,201-500平方米2个月,500平方米以上3个月)。 3.承租方应在承租权出让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租赁使用保证金(如承租方为原承租户,之前已缴纳的保证金平移至本次租赁时段),同时向点击登录查看将第一年度租金,再由点击登录查看将第一年度租金转给出租方,第二、三年度按季度直接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承租方缴纳第一年度租金及租赁使用保证金之日起7日内,由出租方将房屋交付给承租方。 4.承租方在使用标的物过程中,需服从物业部门的管理,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如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等),标的物的交付和收回的验收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履行。 5.承租方在竞得标的物后。须诚信、守法经营,不得损坏标的物,不得出店经营,不得从事高噪音、高污染的经营项目,所有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3、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方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7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 ||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账号:****001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点击登录查看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点击登录查看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首期租金、产权交易费用及租赁押金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荆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