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血液透析机设施设备采购(二次)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合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合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68.0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血液透析机(单泵)4台(进口产品,已论证)、手动透析椅4张。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安装培训、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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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68.00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血液透析机设施设备采购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52776C-****-000010-8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标段内容: 血液透析机(单泵)4台(进口产品,已论证)、手动透析椅4张。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安装培训、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