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整体出租永通酒店主楼部分物业、副楼部分物业及交通大厦物业

广东珠海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16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即出租方)已知悉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产权”)网站发布的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按本公告内容由贵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信息

1.标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2.本次出租标的所占土地证载地址为珠海市****

3.根据相关文件拱北莲花路1号南面,现地址为香洲区友谊路2、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32号;拱北莲花路1号东面,现地址为香洲区水湾路香州****

4.本次出租标的中“永通酒店主楼部分物业”证载地址为:珠海市****

5.本项目出租用途按照《珠海市****

拟出租期限(年) 10年 权属人 点击登录查看
出租面积(㎡) 12774.94 出租用途 其他
出租方 点击登录查看
出租形式 整体出租
项目附件 物业租赁合同.pdf承诺函.pdf《珠海市****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须具备5000㎡及以上物业用于经营酒店的经验。 ①若为非自有物业,报名时须提交合同及承诺函。 ①-1.酒店经营面积以提交合同显示的面积总和为准,(合同面积指租赁面积或出租面积或建筑面积或经营面积或承包面积); ①-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上述合同所涉及物业的经营业态为酒店(包括酒店、旅店、旅业、旅馆、旅社、客栈、客店、栈房、公寓); ①-3.合同经营期限截止时间须在本项目信息公告届满之日前3年内。经营期限指租赁期限或承包期限或经营期限。 ②若为自有物业的,报名时须提供产权证、实景照片及承诺函; ②-1.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其在上述提供的产权证所载物业经营酒店,并承诺每项物业用于酒店经营的具体面积。(注:每项物业用于经营酒店的具体面积不得超过产权证证载面积)。 3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页截图,查询页截图须显示“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须在信息公告期内。 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承诺函(见附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报名。 6.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项目终结。

3.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文本。

4.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40万元(租赁期满3年时出租方向承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80万元)。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项目终结,并有权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5.承租方须于《组织签约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项目终结。

重大披露事项

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下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接受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不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追究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1)本项目出租标的所占土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珠府国用总字第 0402号字(1990) 第****号),证载土地使用者为拱北汽车运输公司,现已更名为点击登录查看,存在未办理产权证权属变更登记的情形。本次出租标的所占土地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项目出租标的中“永通酒店主楼部分物业”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号),证载所有权人为广东省拱北汽车运输公司,现已更名为点击登录查看,存在未办理产权证权属变更登记的情形。本次出租标的如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出租标的中“永通酒店副楼部分物业”“交通大厦部分物业”存在未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未办理产权证书等情形,本次出租标的如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3.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4.本租赁物以现状、现功能出租,出租方负责办理项目整体实施方案的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交评、消防等相关手续,由承租方提供相关全部基础资料,以出租方名义,双方共同配合办理。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可根据自身业态布局,经出租方事先同意后对建筑物进行相关的拆除、加装、加固等进行装修改造,但出租方事先同意也不减免承租方自行承担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和通过消防、安全有关管理部门的验收的义务和后续日常管理责任。承租方新增的固定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在合同期内承租方仅有使用权。

6.承租方按照上述第5点经过装修改造后如面积发生变化的,不影响承租方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用的标准和交纳义务,租赁费用仍按原确定的租赁面积及标准交纳。

7.出租方出租给承租方的租赁物,承租方对租赁物的全部,包括外墙、广告位、楼顶、空地等都享有充分的使用权,但不得因噪音、异味、光照、排污等因素而影响其他租户(如有)的正常使用,或影响租赁物相邻区域的第三方。

8.本次出租标的中的部分物业已出租(详见下表)。本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解除原租赁合同,出租标的清场事宜由出租方负责。本项目租赁期限起始日需为原租赁合同解除后,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下载

9.本项目租赁期限含装修免租优惠期【6】个月,装修免租优惠期间免收租金,仅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

10.因政府部门对拱北车站提升改造项目的书面批复(即政府部门同意莲花路有机更新活化项目整体方案[包含拱北车站提升改造项目]的会议纪要)存在不确定性,如本项目租赁合同签订时拱北车站提升改造项目仍未取得该批复,出租方与承租方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协商解决相关事宜,或者任一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且双方相互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补/赔偿责任。如因政府政策变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承租方无法施工(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双方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书面确定延期和延长的具体期限。如合同签订后虽未取得政府部门有关批复,但承租方已实际进场装修改造,则租赁期和装修免租优惠期按本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期限执行。

11.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明确同意,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整体转租或者采取借用、共享等任何方式变相整体转租或者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属、权益处分。

12.本项目租金底价不含租赁物的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租赁物的管理费根据出租面积计算,收费标准按照第1至3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壹拾叁元伍角整(¥13.50元/月﹒㎡),第4至6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壹拾肆元壹角捌分(¥14.18元/月﹒㎡),第7至9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壹拾肆元捌角捌分(¥14.88元/月﹒㎡),第10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壹拾伍元陆角叁分(¥15.63元/月﹒㎡)计收。

13.本出租标的配套停车位由第三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并在建成后(建成时间由第三方建设进度而定,出租方不作承诺)提供新建成停车楼整体停车位的20%的车位(具体位置由出租方、承租方与该第三方届时商议划定;如测算后车位数量遇小数点的直接剔除小数点取整数)作为本出租标的配套使用,由出租方、承租方与第三方共同协商,参考周边同类型停车场收费标准,合理确定本出租标的配套停车位的维保、管理费用,由承租方与该第三方之间进行结算支付和办理发票等事宜。

14.其他情况详见【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信德评报字(2024)第Z00664号(ZH)】等相关文件。

15.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

(1)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含上传《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易系统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

(2)线下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 17:00 后,不接受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不予接收意向承租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或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逾期未提交齐全纸质资料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方及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线上报名登记的,不得以代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

3.合格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全部纸质的承租申请报名资料(意向承租方线上报名时适用)。

上述提交的纸质版资料应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或信息保持一致,如无特殊说明,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任何为两页以上的文件,请加盖骑缝章(法人)/按骑缝手印(自然人)。

如果承租方未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丧失承租方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承租方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信息公告期截止后,对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

5.本项目涉及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未放弃优先承租权且已书面同意按本信息公告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不受承租方资格条件限制。

5.1原承租方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应当按照本信息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完成报名。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承租方。若公开征集产生的合格意向承租方中包含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应当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相关规则行使优先承租权。南方产权将组织交易结果通知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6.本项目自南方产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承租方。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承租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 1000.000000
保证金保证事项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保证金处置方法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资金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账户用途
点击登录查看 ****501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环市**** 保证金
披露规则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期(工作日) 10
挂牌结束日期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48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协议出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交易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4.如出租标的实际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邮箱
地址 广州市****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