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金平县****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本项目为金平县****
1. 垃圾填埋场:对垃圾填埋场12276㎡填埋库区进行整改,包括填埋库区雨污分流、临时封场垃圾堆体覆土回填、临时防渗土工膜铺设;渗滤液处理站正南面50米凹塘土壤污染整治;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片区配套井盖更换等相关配套设施。
2. 渗滤液处理站及调节池:加强渗滤液处理站运维,对部分渗滤液处理站设备及工器具进行更换,增设污水处理厂污泥处治设备,增设渗滤液调节池覆盖臭气收集除臭系统。
3. 餐厨垃圾处理站:增设餐厨垃圾处理站中心除臭设备,包括生物除臭系统及喷雾除臭系统。
4. 垃圾中转站:配合填埋场临时封场后垃圾转运,配置部分中转设备,垃圾集装箱8套。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分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17: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经办人: 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经办人: 马骋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金平县****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 -24 0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09:00
开标地点: 州本级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2023年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
项目负责人资格:
1. 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4年度内至少六个月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专业),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的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4年度内至少六个月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09:00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附件:
1 .pdf **** 15:23:05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