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定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项目承办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校全面落实《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遵循《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启动定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承办机构,负责实施《2025年定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
一、项目综合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定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项目。
(二)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项目地点:定安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四)采购内容:
1.拟选取5所学校(含农村、县****
2.线下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学生团辅活动、亲子活动、教师心理疏导活动、家庭教育讲座等家庭教育主题讲座,基本覆盖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取供应商自主报价方式,报价需符合市场行情。本项目总控制价为人民币17万元以内(含税),超过控制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公司需成立三年或三年以上。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场地:拥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且公司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自有场地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场地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家庭教育、教育平台开发或同类教育服务项目经验。需提供2021年至今所承担过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加盖公章)。
5.纳税和社保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信用记录:企业在近三年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需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具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公司法人对所授权销售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2025年定安县“三进三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指导服务内容报价表原件(格式自拟,需包含项目明细、单价、总价等);
注:参选公司需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资质材料均为原件复印件,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
申报机构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报材料和资格认定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团队介绍、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报价单单独密封。
(二)资格审查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对申报机构提交的资格认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申报机构是否具备参选资格。
(三)遴选办法
有效报价为3家及以上,将由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综合考虑报价、方案设计、团队资质、以往优秀案例等因素,择优选取。
(四)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经点击登录查看审核确定后,在点击登录查看局机关公示栏中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材料提交及联系方式
(一)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需在****至4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将资质认定材料和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单独密封的报价单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海南总开幕式筹备专班办公室(县教育局3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材料)。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海南省定安县****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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