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购买方须自查本次出让的煤炭产能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中心仅就出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购买行为,意向购买方一旦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出让公告内容,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公告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一、意向购买方应按公告要求进行会员注册并上传报名材料。 二、经交易程序确认为最终购买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购买方与出让方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出让方为购买方开具与全额交易价款对应的税率为 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最终购买方需将签字盖章的受让资料递送至交易中心,同时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 三、按照合同进度付款,具体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购买方向交易中心出具第一期价款(全额交易价款的20%)转付通知书;交易中心收到转付通知书和指标合规性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第一期价款转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2、出让方出具所在省权限部门出具的产能置换指标确认文件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购买方向交易中心出具第二期价款(全额交易价款的60%)转付通知书,交易中心收到转付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二期价款转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3、购买方产能置换方案在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签订90日后,出让方有权要求交易中心在收到出让方转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全额交易价款的20%)转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四、中心在将全部交易价款转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五、出让方出让的煤炭产能指标不存在重复交易情形,出让方出让的煤炭产能指标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出让的其他情形。 六、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