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地址:荣昌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1)、荣昌区****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66.59万元。
2.4 招标范围:(1)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要求为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施工所有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和现场组织协调,后续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效益性进行审核、项目建设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过程中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单确认,工程索赔审核,工程变更费用测算及审核,工程变更、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经济性比较、隐蔽工程资料收集、资料审核时限、新增材料单价、程序性资料等,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管理,提供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纠纷司法咨询(若有),材料核价并出具核价报告,工程进度审核并出具进度审核报告,完工后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竣工审核报告,以及与造价投资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并完成全过程跟踪审计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档等全部工作内容 。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终结算审计完止,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