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我公司受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1: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编号 | 标的物信息 | 起始价 | 竞价幅度 |
庆阳市**** | **** | 该地块位于董志镇政府东侧(董志中学对面),面积:348.36㎡,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 317,300.00 | 1,000.00 |
二、标的展示:
标的物1:
1、展示时间:****10时00分00秒
2、展示地点:庆阳市****
三、拍卖时间:****10时00分00秒
四、拍卖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大厅
五、竞价方式:线上竞价
六、竞买人范围及竞买申请有关事项:
1、竞买人资格条件:
标的物1:无
2、有意竞买者可于****00时00分00秒至****16时00分00秒前,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http:****:4000/)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拍卖文件,如收取保证金,按照保证金收取类型,在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如不收取保证金请忽略)。
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qysggzyjy.cn),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操作;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事项:
八、特别告知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拍卖资料仅供参考。
2、拍卖标的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竞得人需在拍卖成交两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办理缴纳事宜,并按约定向拍卖人付清拍卖佣金。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拉运完毕且将现场清理干净后,全额退还。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竞得人违约行为或发生安全事故,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扣除。
4、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成交标的拆卸装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5、拍卖标的在标的存放地进行交付,竞得人负责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搬移、装卸及拉运过程中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生任何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凭我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与委托方联系完成标的交割相关事宜。
7、标的展示现场,竞买人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标的展示时,中高风险区域来庆人员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扫码、测温、登记。
8、具体详见《拍卖文件》。
九、联系方式:
1、委托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拍卖代理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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