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宜宾市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暨云影像软硬件设备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函
致各报价人:
我公司拟对宜宾市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暨云影像软硬件及运营服务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的软硬件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见附件,总价不得超过1265.61万元(含定制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硬件设备购置费以及运营期之前产生的相关费用)。
中选人在提供软硬件的同时,必须同时提供云影像平台的运营服务,本次招选的运营期为3年,考核通过后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在运营期内,中选人须组建稳定且充足的运营团队,辅助招选人开展宜宾市****
二、采购内容、付款方式
3.平台的保密和安全:合作期间产生的任何数据,未经招选人同意,不得对外提供。若因中选人原因造成的数据泄露、舆情等负面影响,中选人承担全部责任。
①服务期限:招选人发出书面进场通知书后,中选人进场实施,项目进入建设期,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初验;初验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90个日历天;试运行结束后(试运行报告签署之日起算),进行项目终验,终验通过后项目正式进入运营期,运营期3年。
②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报价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18时00分之前。
报价文件盖章后以扫描成PDF格式发至邮箱****@163.com,并将文件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书”。
七、其他说明
本次询价仅为市场调查行为,不作为定标依据。
附件:1.服务内容及要求
2.报价文件格式
联系电话:****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