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首检察院办公楼屋顶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石首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石首检察院办公楼屋顶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3.00万元;
5.最高限价:13.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为石首检察院办公楼屋顶进行维修改造,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及支持创新、绿色发展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的下载件“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石首市****点击登录查看)。
3、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获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4、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石首市****点击登录查看二楼)。
五、开启
1、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石首市****点击登录查看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www.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石首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19186055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石首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丛发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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