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26.8064 万元(首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126.8064万元,从第四年开始,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涨2%。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付清。以后每期租金均在上一期期满前30天内付清,租金含税。 | 出租用途 | 业态用途:碎石场等公路(市****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用于保证租赁期内承租方全面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若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按违约条款执行;若承租方在租期内均无违约行为的,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2.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移交手续,租期自《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计算。 3.承租方不得将场地用于堆场或废旧物资回收,需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本场地,承租方根据红线图纸按照业态要求规范使用。 4.承租方在使用期间对承租土地进行使用,或建设临时建筑、增添附属设施、设备,需至出租方处报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土地使用过程中,相关部门因改造土地作出处罚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承租方增添的临时建筑、附属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归承租方。 5.承租期间,有关承租土地的安全、消防、生产、治安、环保等事项全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定期对承租土地进行的安全检查,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各类工作检查,承租方应全力配合。 6.出租方有权监督承租方按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场地,有权阻止承租方经营活动中违法违约行为。 7.承租方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确需出租方给予协助的,出租方予以适当的协助,并提供相关资料。 8.如当地村民因承租场地历史权属问题与承租方发生纠纷,或因政策处理等遗留问题与承租方发生纠纷的,出租方应给予适当的协助。 9.本租赁物以移交时的场地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10.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场地的相关投入费用,包括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租赁标的物(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改造及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 11.租赁标的物的水、电等报装及根据业态功能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如装修、消防、验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及排污许可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如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标的物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承租方需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1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场地转租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该标的物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或私人会所。 14.承租方需按出租方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影响环境的物品,不得违章搭建建筑物。 15.承租方负责做好场地安全及美化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并积极配合落实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要求。 16.本租赁物属国有资产,租赁期间如遇出租方自身使用需要或政府行政行为、城市**** |
租期 | 5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需包含公路管理与养护,并且实缴注册资本需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有公章的税务局网站查询的资产负债表为准); 2.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公示期内市****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6.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