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2025年度兰坪县****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概况:实施内容主要为: 1.学区****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兰坪县****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左翠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2025年度兰坪县****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00 |
开标地点: | 兰坪县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41.8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度兰坪县****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兰坪县****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个,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设计单位(需同时满足设计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资质要求: |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须满足);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4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5施工负责人: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6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公告发出后的参保证明);具有5年以上(含5年)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3.7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公告发出后的参保证明); 3.8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
业绩要求: | 3.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总投资(建安费)300万元及以上或者合同额5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设计或市政排水工程设计或者总投资(建安费)300万元及以上EPC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2、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EPC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完工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
其他: |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后成立的提供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不做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41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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