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南岗院区零星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19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1、院内建筑物内地面、顶棚、门窗、水电、管线等零星维修改造等。
2、室内外墙面修补、房屋(简单)维修改造、粉刷、瓷砖粘贴、上下水维修疏通、防水(局部)等。
3、室外道路、道板、高空维修外墙、玻璃幕墙、清理冰雪等。
4、应急及突发性抢险工程。
五、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有随时可以使用的维修队伍,及时解决工程相关问题且具有高空维修资质;
2、中标单位必须根据招标单位关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自行负责图纸设计与清单编制的任务。
3、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卫生清洁,建筑施工垃圾必须运出院区之外,由中标单位负责运送处理,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物资安全,如有丢失或损坏,招标人概不负责。
4、保证项目小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配备齐全。
5、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不得对招标人或第三方财物造成损失,否则按原价赔偿;不得影响其他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六、竣工验收:工程完成后进行一次验收。竣工验收需施工单位提供:内业资料、工程竣工报告、结算书等材料。
七、潜在供应商资质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潜在供应商拟派建造师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八、潜在供应商投标前需现场踏勘。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报名开始时间:**** 11:58
报名结束时间:****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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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
四、参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