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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四月房产拍卖会

黑龙江鸡西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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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四月房产拍卖会
公告来源:点击登录查看发布时间:****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 1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5.4.17-28

拍卖公告

序号 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名称 单位 数量
1 同心东苑 1-190 室 128.98
2 同心东苑 1-105 室 128.32
3 同心东苑 1-1106室 83.08
4 同心东苑 2-136 室 181.22
5 同心东苑换热站 102 室 218.84
6 新城2-1902 室 209.04
7 新城 2-1903 室 206.36
8 新城2-1803 室 107.59
9 新城 2-1504 室 158.12
10 新城 2-1604 室 158.12
11 新城2-1901室 256.36
14 新城 10-23 车库 25.23
15 新城 10-24 车库 31.05
16 新城 2-1702 室 108.92
合计 2001.23
序号 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名称 单位 数量
1 泰和花园1号楼1单元 702 116.5
2 泰和花园1号楼2单元 601 138.15
3 泰和花园1号楼2单元 701 138.15
4 泰和花园1号楼2单元 702 138.15
5 泰和花园1号楼3单元 601 116.5
6 泰和花园1号楼3单元 701 116.5
7 泰和花园1号楼3单元 702 94.11
8 泰和花园2号楼1单元 702 116.5
9 泰和花园2号楼2单元 701 138.15
10 泰和花园2号楼2单元 702 138.15
11 泰和花园2号楼3单元 701 116.5
12 泰和花园3号楼1单元 702 108.61
13 泰和花园3号楼2单元 602 143.48
14 泰和花园3号楼2单元 701 143.48
15 泰和花园3号楼3单元 601 108.61
16 泰和花园3号楼3单元 701 108.61
17 泰和花园4号楼2单元 701 143.48
18 泰和花园5号楼2单元 601 87.02
19 泰和花园7号楼2单元 501 88.55
20 泰和花园8号楼2单元 601 94.28
21 泰和花园8号楼2单元 602 93.79
22 泰和花园8号楼2单元 701 94.28
23 泰和花园8号楼2单元 702 93.79
24 泰和花园8号楼3单元 601 93.79
25 泰和花园8号楼3单元 602 93.79
26 泰和花园8号楼3单元 701 93.79
27 泰和花园8号楼3单元 702 93.79
28 泰和花园8号楼4单元 601 94.07
29 泰和花园8号楼4单元 602 117.11
30 泰和花园8号楼4单元 701 94.07
31 泰和花园8号楼4单元 702 117.11
合计 3472.86
序号 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名称 单位 数量
1 东方之珠家园16号楼1号商服 51.23
2 东方之珠家园16号楼2号商服 50.05
3 东方之珠家园 17 号楼 2-704 住宅 45.86
4 东方之珠家园 20 号楼 1-701 住宅 90.78
5 东方之珠家园 1 号楼 2-702 住宅 79.03
合计 316.95
序号 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名称 单位 数量
1 春光家园2号楼6号商服 318.88
2 春光家园1号楼地下33 号车库 152.76
3 春光家园1号楼地下32号车库 29.37
4 春光家园1号楼地下81号车库 27.36
5 春光家园1号楼地下35号车库 30.98
6 春光家园1号楼地下97号车库 20.6
7 春光家园1号楼地下37号车库 30.98
8 春光家园1号楼地下43号车库 19.32
合计 630.25
序号 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名称 单位 数量
1 同心西苑1号楼2单元603 室 79.7
2 同心西苑1号楼3单元601 室 79.7
3 同心西苑1号楼4单元601 室 79.7
4 同心西苑2号楼3单元602 室 79.7
合计 318.8
序号 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名称 单位 数量
1 长青花园2号楼0-202室 52.09
2 长青花园2号楼0-203室 63.34
3 长青花园2号楼0-204室 61.84
4 长青花园2号楼0-205室 63.34
5 长青花园3号楼0-201室 47.31
6 长青花园3号楼0-202室 47.31
7 长青花园1号楼1-701室 107.6
8 长青花园1号楼1-702室 93.13
9 长青花园2号楼1-701室 98.34
10 长青花园2号楼7号车库 57.35
11 长青花园2号楼25号车库 48.44
12 长青花园3号楼25号车库 45.24
合计 785.33
序号 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名称 单位 数量
1 中联名苑1-4-602 68.78
2 中联名苑1-5-601 68.78
合计 137.56
序号 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名称 单位 数量
1 丁香花园7号楼3号门市 194.16
2 丁香花园7号楼5号门市 129.06
3 丁香花园7号楼7号门市 94.47
4 丁香花园7号楼8号门市 100.55
5 丁香花园7号楼9号门市 62.26
合计 580.5

接受(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拍卖人”)在中拍平台开展网络(网址:https:****,搜索: 友联拍卖)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见该标的物网络展示的具体介绍)

二、开拍时间:****10:00(延时除外)

三、展样时间:****到****,到标的所在地看样。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方式。

五、移交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佣金比例为成交价的3.5%

根据《拍卖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请买受人尽快联系项目经理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联系电话(微信):****。成交后,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抵扣成交款。买受人务必在成交后2个自然日内通过银行电汇形式支付全额成交价款至拍卖人,买受人携带《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身份证明材料前往标的物所在地与委托人办理移交。标的移交过户完成后,拍卖人在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保证金给买受人。拍卖不成交的,拍卖人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至竞买人。

六、重要提示: 委托人不提供成交价发票,不动产销售发票统一由房产部门负责开具,拍卖人只提供佣金部分的发票。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按照《拍卖法》第六十一条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等,且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聘请专业人员对标的物进行仔细查勘,标的成交后不退不换。成交后,请买受人务必在线交纳中拍平台收取的软件使用费 。 ( 中拍平台 咨询电话:****)

七、瑕疵声明 :

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为空置房产,屋内物品和装修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家具、家电、可拆卸装修建材等)均不包含在拍卖标的范围内,成交后,原使用人可能会搬离或拆卸部分或全部物品和装修设施。屋内供水、供电、供热等基本生活生产物资及设施因陈年老旧,可能会出现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所有维修维护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以上此类问题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拍卖成交之前涉及到房产而发生各种欠费及滞纳金(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电梯费、取暖费、水电费、燃气费等)以及产权变更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补缴或自行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

个别房产、车位的使用面积属于人工测量估算,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动产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相应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现状或权证主管部门的测量为准,因国家测绘办法的变动或相关规定改变及权证机构登记与评估不一致等多种因素、权证机构(产权、土地主管部门等)对面积测量结论或其余登记事项与拍卖公示、评估报告、原产权证、土地证件产生的误差或不同由买受人承担(但不改变本次拍卖结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此类问题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标的物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建拆除、经济纠纷等)、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买受人完全承担,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标的不能及时移交或办理权属过户登记的,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委托人只负责配合,不给予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不能及时移交或办理权属过户登记延后的,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买受人提供虚假、伪造证件或证明文件的;2.买受人拖延、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3.买受人未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期限、金额交纳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服务费)的以及中拍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的;4.买受人未按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恶意炒作和操纵市场的、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6.在交易过程中,有违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行为给拍卖人和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买受人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人和委托人有权取消违约者的买受人资格,有权终止和解除与其签订的拍卖标的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件及附件,委托人有权收回违约者成交的拍卖标的,并保留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赔偿的权利;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原买受人还应承担拍卖标的因再次拍卖造成的差价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费用损失和原拍卖中的佣金等)和其他法律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其他损失。

九、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拍卖标的的现状、用途、面积、室内高度、室内外装修、附属设施、新旧程度、水、电、暖气、电话、网络、物业管理、房屋质量、面积分摊、共用通道、相邻权、共用设施、是否列入市政(地方政府)改造规划及该规划对拍卖标的使用等各种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共服务机构、有无租赁或占用、交通状况、周边环境均以现状为准,如有遗留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对接受委托拍卖的标的物均提供现场原物展示服务,拍卖人及委托人对其品质、瑕疵(若有)和真伪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形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以任何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竞买人参考,若有与标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标的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聘请专业人员对标的物进行仔细查勘,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标的物的瑕疵可能给买受人带来的不可预见的维修费用、使用成本、过户风险以及可能增加的税费支出,均需买受人自行承担(在拍卖文件中明确由委托人承担的除外)。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自行测算相关风险与成本,谨慎参拍。

十一、因委托人未尽瑕疵告知义务导致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买受人可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根据拍卖相关法律以及拍卖人与委托人的协议约定,拍卖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十二、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参加竞买。(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中拍平台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前三日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拍卖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开拍前,请联系项目经理咨询,标的所在地看样。

十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十六、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拍卖人联系。

十七、《重要提示》《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中拍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拍卖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拍卖人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八、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此公告在“消费日报”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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