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太和县****(项目名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太和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太和县****,本项目拟招租一家运营商。
合同履行期限:10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1 ****至****15时00分(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3.2 谈判文件价格:文件发售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4.2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4.3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本次公告同时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服务业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太和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
****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3.1 | 采购人 | |
3.2 | 采购代理机构 | |
3.4.4 | 是否允许采购进 口产品 | 详见采购需求 |
3.4.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 | √是 □否 (提醒: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约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处均应勾选是。) |
3.5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 □是 √否 |
7.3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8.1 |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 |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太和县****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提出。 |
9.1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 |
13.1 | 谈判保证金 | 10万元,成交公告发出后5日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成交单位谈判保证金直接转成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 1.未按约定签订纸质合同及不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不退回,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2.运营方造成的设施设备异常损坏的赔偿及运营方异常退出的风险化解等。由运营方以押金的形式一次性缴纳。风险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合同期限内,出现上述异常情况的,所有权方履行相应财务手续后,有权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响应数额。合同期满后,未出现上述异常情况的将予以全额退还。 (1)转账:户名:太和县财政局, 账号:********00011 开户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账时备注:上缴大庙集镇人民政府XXX项目谈判保证金。 (2)银行柜面存现金: 户名为:太和县财政局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0011 开户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缴存现金备注:上缴大庙集镇人民政府XXX项目谈判保证金。 注:响应文件需附转账记录(格式自拟) |
14.1 | 谈判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5.1 | 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点 分之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
15.3 | 谈判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 | 供应商参加开标会宜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16.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
19.1 | 谈判时间 |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
谈判地点 |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 |
19.3 | 评审方法 | √最高评审价法 |
22.4 | 最后报价扣除 |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
24.1 | 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 3名及以上 |
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 ||
27.2 | 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其他内容 |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采购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
28.1 | 成交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 纸质资料 |
30.1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遵照《阜阳市**** √免收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保险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 (4)缴纳时间: (5)退还时间: |
31.1 | 成交服务费 | (1)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年。一次性交齐。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34.3 | 质疑函递交的方式 | (1)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 |
投诉函递交的方式 | (1)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太和县**** | |
34.4 | 监督部门 | |
35 | 其他内容 | 本项目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
35.3 |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谈判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 / |
35.4 | 解释权 | (1)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35.5 | 其他补充说明 | / |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谈判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 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 业绩:除非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供应商需满足采购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3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4 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1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7.2 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谈判,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 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 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谈判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表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谈判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谈判方案。
12.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 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谈判报价中。
12.3 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谈判保证金
免收
14.1谈判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密封响应文件。
15.2谈判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采购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的响应文件在现场提交。
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应当拒收。
17.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采购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采购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8.3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19.2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评审。
最低评审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19.3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9.3.1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19.3.2谈判。初审合格后,谈判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如供应商未到谈判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19.3.3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
19.4相关说明。
19.4.1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9.4.2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 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9.4.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 以此类推。
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 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1 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3.1 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4.1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5.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6.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成交结果公告。
26.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注:
1、采购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27.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7.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谈判结果
29.1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2.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上述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成交单位每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当年应付款。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10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4 | / | / |
太和县****
运营服务期限:10年,中标方办理正式手续之日起计算。
1、机构定位。项目运营后,养老院的公益性质、服务宗旨、功能职责、经营范围不变,原政府投入的土地、房产、物业及设备所有权不变,并登记造册移交给中标人运营使用。养老服务中心必须做到医养结合。
2、运营要求。养老服务必须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条件和要求。
3、资金交纳。成交人每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当年应付款。
4、床位管理。积极承担本地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任务,优先保障三无五保老人托管供养,其他剩余及新增床位由中标方向社会老人开放实施有偿服务(本县户籍老人优先)。
5、服务收费。养老服务收费应考虑本地居民生活消费现状等因素,并按物价部门有关收费管理规定执行。对供养型床位,按太和县集中供养标准收取服务收费。对托养型床位,原则上由运营方根据市场需求自行调整,三无五保老人享受其他老人同等服务。
6、运营管理。中标方在合约经营宗旨和范围内,依法经营自主,自负盈亏。在运营期间负责入住老年人日常管理以及相关的家属协议纠纷和安全管理,独立承担相关的经济、民事及安全责任,承担经营活动的全部成本,包含人力成本、能耗成本、日常维修、资产维护更新、水电费、物业费以及其他各项费用。
若因运营需要改装修或改扩建的,应报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并备案。
7、医疗服务承诺。项目运行后,运营方负责内设医务室,积极与医保对接,开通三甲医院远程医疗及绿色通道。
8、居家养老服务。按照资源整合、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要求,向周边社区****
9、运营监管。公建民营期间,中标人应当及时向镇政府、民政局报告重大情况。中标人应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公开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承担管理责任。
10、考核管理。项目合约期间实行服务质量季度评估和考核制度。具体考核标准双方根据现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招标时运营管理方案协商制订,并适时根据各级政府、部门新出台的文件和规范进行完善。汇总季度考核成绩为年度考核成绩,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下列办法处理:(1)通报批评,限期整改;(2)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公建民营合作协议,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3)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处的事项由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处理,中标方必须服从合法处理结果
三、服务需求
1、自理老人护理
(1)每天清洁床、床头柜,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2)保持老人服装干净得体,并定期换洗,春、秋、冬季每周一次,夏季经常换洗。
(3)协助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4)每两周换洗一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保持床铺清洁。
(5)安排老人洗澡每周至少一次。夏季气候炎热时,自助洗澡。
(6)督促老人洗头、理发、剃须、修剪指(趾)甲。
(7)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2、介助老人护理
(1)每天清洁床、床头柜,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2)保持老人服装干净得体,并定期换洗,春、秋、冬季每周一次,夏季经常换洗。
(3)早晨协助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晚上协助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会阴部。
(4)协助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5)每两周换洗一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保持床铺清洁。
(6)协助老人洗澡每周至少一次。夏季气候炎热时,协助老人每周两次洗澡,并为老人每日擦洗。
(7)协助老人洗头、理发、剃须、修剪指(趾)甲。
(8)毛巾、洗漱盆应每周清洗,便器每日消毒1次。
(9)在老人有需求时,搀扶行走不便的老人上厕所排便,防止摔伤。
(10)做好老人居室和公共场所的消毒灭菌工作。
(11)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3、介护(全护理)老人护理
(1)每天清洁床、床头柜,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2)保持老人服装干净得体,并定期换洗,春、秋、冬季每周一次,夏季经常换洗。
(3)早晨为老人刷牙、漱口、洗脸、洗手。晚上为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会阴部。
(4)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5)每两周换洗一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保持床铺清洁。
(6)为老人洗澡或擦身每天至少一次。夏季气候炎热,并为老人每日擦席。
(7)定期为老人洗头、理发、剃须、修剪指(趾)甲。
(8)为老人起床穿衣、睡前脱衣。
(9)送饭到居室、喂水喂饭。
(10)做好两便护理,诱导、帮助老人排便。
(11)视情况安排老人到户外活动。
(12)毛巾、洗漱盆应每周清洗,便器每日消毒,做好老人居室和公共场所的消毒灭菌工作。
(13)为不能翻身的老人2小时翻身一次,保持尿布干燥,预防褥疮发生。
(14)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服务,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4、精神心理护理
(1)建立老人与老人、老人与工作人员相互交流的氛围,工作人员经常与老人谈心,掌握每个老人的情绪变化,及时做好疏导工作,保持老人较好的心理状态。
(2)根据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兴趣爱好、文化素养,协助组织能起床活动的老人开展健身、康复活动。
5、安全保护
(1)评估老人不安全因素,制定意外灾害、意外事故的预防方案,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2)对易发生坠床、座椅意外的老人,应正确使用床栏、座椅加保护带等保护器具。
(3)对入院老人中发现患有传染病的老人要迅速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4)工作人员熟悉工作区域中消防器材位置,并能合理正确使用。
6、膳食服务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
(2)按照食谱,根据老人具体情况为老人订餐,每天按时戴口罩开饭
(3)经常听取老人意见,及时反馈信息。
7、技术护理
(1)配合医护人员完成老人的服药工作,注意老人服药安全。
(2)严密观察老人异常情况及病情变化,及时汇报医护人员,配合医护人员处理。
(3)及时、准确、真实地书写交班报告及各类记录单。
8、物资使用保管要求
(1)建立、健全物资使用保管制度
(2)固定资产、被服、尿布、休养人员贵重物品等物资应登记建账,定期清查,做到账物相符。(3)物资使用保管责任到人,按规定要求使用。如出现遗失的或人为损坏的,查明原因后,按赔偿制度赔偿。
(4)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及时报修,保持各项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5)勤俭节约、爱惜资源,注意节电、节水,做好水、电、汽、尿布等费用的统计工作。
9、人员要求
提供不少于5名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的养老服务人员和1名消防安全管理员。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以最高价中标。因项目特殊需求,成交人须在合同履行期间为一名退休人员缴纳退休金(2500元/月),此项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供应商按实际需求自行报价。本项目最低响应报价不低于5万元/年。
/
本项目将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
4 | 谈判响应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 |
5 | 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
6 | 谈判报价 | 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12、22 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 |
7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8 | 人员配备 | 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9 | 服务方案 | 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10 | 服务承诺 | 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1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12 | 投诉承诺 | 《投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是否完整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13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谈判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活动,经谈判小组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份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成交通知书;
1.1.3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谈判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1 服务名称: ;
1.2.2 服务内容: ;
1.2.3 服务质量: 。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1 | ||
2 | ||
3 | ||
总价 |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1 服务期限: ;
1.5.2 服务地点: ;
1.5.3 服务方式: 。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 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6.7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遵照《阜阳市**** √免收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 (4)缴纳时间: (5)退还时间: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谈判范围 | 全部 / 第 包 |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或费率(大写) (小写 )元或% |
备注说明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
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 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1-1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项 | 单价 | 小计金额(元) |
1 | ||||
2 | ||||
3 | ||||
其他费用 | ||||
合计金额(元) |
供应商公章:
备注:
日期:
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 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谈判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服务。
2. 我方根据本次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 我方承诺报价不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 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附件、参考资料、谈判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谈判文件,并对谈判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 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谈判日期起遵循本谈判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谈判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 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谈判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7.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报价的谈判。
8. 我方同意谈判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9. 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录1: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参加本次谈判,承诺如下:
1. 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
2. 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
3.如我方为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我方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我单位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谈判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谈判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谈判如出现报价高于该项目最高限价的情形。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愿意接受采购人(甲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做出的相关处理、处罚。
此承诺不受谈判有效期的限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诉承诺
(项目监督部门):
我单位如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起投诉,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或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并做如下承诺: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当将《投诉递交函》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当将《投诉授权委托书》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投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为采购申请文件内容,我单位编制采购申请文件时,可以选择其中一项详细填写,内容填写不完整,系否决条款,可能导致采购申请文件被否决。
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的调查、处理。法定代表人三次以上不到监管部门指定约谈场所的,视为拒绝配合投诉调查。如我单位为投诉人,监管部门可以驳回我单位提出的投诉;如我单位为被投诉人,将承担对我单位不利的投诉处理决定风险。
有关示范文本如下:
(项目名称) 包段投诉递交函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电话 ,由我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 3.投诉质证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 (盖单位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诉递交函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投诉时应持该投诉递交函,否则投诉不应受理。
(项目名称) 标段
投诉授权委托书
下载
下载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已知晓投诉事项,本人电话 用于投诉沟通。现委托( 1名 2名)代理人,分别为:
1.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2.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为我方办理投诉事务授权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提起投诉,办理有关投诉事务。以上人员无权转托他人办理有关投诉事务,除以上人员外,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委托期限:与磋商有效期相同。
本委托书中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 3.投诉质证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1. 2.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投诉持该授权委托书,否则投诉不予受理。
(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序号 | 商务条款 | 谈判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 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
2 | 服务地点 | |||
3 | 服务期限 | |||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提供符合谈判邀请(谈判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谈判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彩页、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图片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