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房屋户型:一栋5层 | 房屋朝向:东西朝向 | 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 |
挂牌价:8.0万元/年 | 保证金:5.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
标的名称:祁阳市****临街第2-5层房屋3年租赁权 | ||
房屋户型:一栋5层 | 房屋朝向:东西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 | 房屋结构:混合机构 | 房屋用途:-- |
房屋总层数:5层 | 房屋所在层数:2-5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祁阳市**** |
出租时长:3.0年 | ||
室内配置:以移交现状为准 | ||
附属设施:以移交现状为准 | ||
标的状态:租赁已到期,原承租人使用中 | ||
标的展示时间:**** 至 **** | ||
标的展示地点:祁阳市****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电话:**** |
1、付款方式和期限。标的物无免租装修期,原承租人优先权,拍租成交后,租赁期限为3年,无免租期,租赁押金5万元,租金按年支付,不递增,中标人须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押金及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期届满前一个月交清,以此类推。
2、佣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由买受人于成交当日内按拍卖标的3年租金总成交价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3、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缴纳(如果成交金额83.3万元以下的,按永发改函【2024】3号文件意见,继续执行永发改函【2019】152号文件标准:买受方承担成交价款的0.24%交易服务费),并于成交之日起当日内付清。
4、租赁合同的签订: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要求交纳相应款项。买受人未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动转为违约金,承租人并承担相关责任。
5、移交方式:买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委托方负责移交,标的移交时间定于2025年学校放暑假后至****前,关于标的移交后的接管、清场等相关事宜,概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标的移交后的维修、管理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6、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7、拍卖业务咨询电话:****(张)
1、本次招租门面的经营范围以教学用途为主,原承租人(点击登录查看)的租赁合同已到期,因本学期尚有百余名学生在上学,拍卖成交后,标的移交时间定于2025年学校放暑假后至****前,如中标人租赁标的物为从事教学用途,则须有偿受让原承租人(点击登录查看)出资改造及建设的不便于拆除、移动的固定构筑物及设施设备(围墙、卫生间、场地硬化等),具体费用以第三方评估公司估价为依据,由中标人与原承租人双方在估价的基础上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则由原承租人自行处置。
2、买受人缴清全部款项后,联系拍卖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并按委托人的要求执行。
交易编号:**** | |
公告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09时00分00秒 |
拍卖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起始价:8.0万元/年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增价幅度:0.2万元/年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
每年租金递增幅度:0% | |
确定竞得人规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立买受人(竞得人)。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原汇出账户; 2、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交清所有价款(成交价款、佣金和交易服务费)上传成交价款缴纳凭证和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后,由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竞得人原汇出账户。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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