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湘江中路东侧,劳动西路南侧,书院路以西,占地面积约12亩,其中经营性用地约8.1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1栋4层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2600平方米,其中建筑计容面积约92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高18米,共4层,配套停车位96个,一层地下车库,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室外给排水、消防、弱电、电气、燃气管网工程等。(最终实施内容以相关批复为准)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中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
二、相关标准: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三、技术规格: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人数要求以此处统一规定为准: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3 人,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监理服务期限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以甲方通知进场日期为准),经施工阶段至工程移交,且施工结算审核完成并经施工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暂定为240日历天。
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付款人:点击登录查看
付款方式:本监理合同签约酬金暂以区财评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施工图预算批复金额作为取费基数,签约酬金以监理范围内所监理工程的中标价(或合同价)的建安费为取费基数乘以费率进行计费。最终以本项目扣除未监理部分的结算金额为基准计算监理费用。
监理酬金支付方式如下: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当次支付计算基数 | 当次支付比例 |
1 | ①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完工; ②±0.000完工; ③全部主体封顶完成; ④室外工程完成。 | 以建设方或区财评审定的分阶段的正式施工图预算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造价为计算基数,以中标费率分阶段计算监理费用 | 60% |
4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资料齐全、工程结算财评进窗后 | 以建设方或区财评审定的已完工程量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为计算基数,以中标费率分阶段计算监理费用 | 80% |
5 | 财评工程结算审定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完成 | 以区财评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为监理费计算基数,以中标费率分阶段计算监理费用 | 90% |
6 | 工程质量责任缺陷期满、监理结算最终审定完成后 | 付清全部余款 | 100% |
注:最终本项目扣除未监理部分的结算金额为基准计算监理费用。
(1) 监理酬金:60%基本监理酬金和40%考核专项资金。(考核专项资金按委托人《创远片区湖南电梯厂建设项目监理考核管理办法》计发)。
A、监理酬金的60%为基本监理酬金,工程施工过程中委托人将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上表所列比例拨付监理酬金。
B、监理酬金的40%作为考核专项资金,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委托人制定的《创远片区湖南电梯厂建设项目监理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经甲方考核核定后,与监理基本酬金同期同比例支付。
总监理工程师需专职到场负责该项目的工作,否则按比例扣除监理酬金。
(2) 上述付款比例中的40%作为考核专项资金,每次节点付款前,甲方严格按照《创远片区湖南电梯厂建设项目监理考核管理办法》、《创远片区湖南电梯厂建设项目监理机构考核评分表》等资料,采用“百分制倒扣分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此40%专项资金的支付比例与基本监理酬金一并支付。
(3)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工程如果中途停工(停建),停工(停建)期间委托人确需监理人提供服务的,按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由委托人承担,除此之外,委托人不支付其他任何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报酬。
(4)相关服务酬金: 无 。
2、监理费结算金额
最终以施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为计费基数,按中标费率及天财发【2017】28号文件规定,按实结算监理费用,最终监理费结算金额以建设单位或财评中心审定为准。
五、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采购人相关制度。
4、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甲方可通知监理单位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单位应
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暂停期间,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或赔偿监理单位任何费用。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注: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