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及要求: 供应商具有专业的技术队伍,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有足够经济及服务能力,独立完成所承担的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供应商必须按照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员工工资。 人员配备: 保洁员2人,门卫2人,食堂服务人员1人,共计5人 保洁范围: 1、办公楼内1、3、4、5四层的窗户、领导办公室、大会议室、卫生间、走廊、门厅、楼道、一层大厅及一层里侧食堂等部位的卫生清扫与保洁。 2、办公室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保洁工作。 3、领导办公室及楼内公共区域花草的养护。 4、食堂服务:负责大、小餐厅卫生清洁工作;负责中餐的准备工作,负责洗碗间餐具清洁及消毒工作。负责餐厅桌椅的清洁工作。要积极主动配合厨师工作,做好冷、热菜的准备工作。 保洁标准: 1、领导办公室:每日早7:00前清扫完毕,下午1:00清扫一次。 2、卫生间、走廊、楼道、一楼大厅:每日在上班前各清扫一次,平时每1.5小时巡查一次,保持卫生整洁。 地面:保持干净,无污渍、水渍,尘渍、痰渍、杂物、纸屑烟蒂。 烟灰筒、纸筒:清倒垃圾两次,清抹筒盖。筒身一次,用清洁剂清洁一次,无污渍,痰渍。 卫生间:每日保洁,保持干净,用洁厕剂彻底清洗一次,消毒一次,无气味无黄斑,无杂物,无积水。卫生间防虫去除异味,不锈钢养护 洗手间内玻璃镜面:随时清抹保持干净,用玻璃剂清抹一次。 天顶及墙壁:墙壁每周清洁一次,天顶每月除浮灰一次,无尘无渍无灰 3、楼内公共区域窗户的玻璃,每两个月擦试一次。玻璃用清洁剂清刮一次无手印、污渍。干净明亮。(冬季除外)。 4、其他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保洁工作,由办公室随机安排。 5、在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标准,或保洁员有离岗脱岗及其他违规行为时,甲方应及时向保洁人员或乙方提出批评建议,以便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门卫服务内容: 1、外来人员询问登记; 2、防火、防盗及水电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大楼门前后院卫生三包 4、上岗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无前科违纪犯罪证明; 5、班后巡逻等甲方单位要求的其他门卫工作。 食堂服务人员服务内容: 1、食堂内卫生; 2、保证食材质量; 3、对菜品烹饪和制作; 4、个人卫生等甲方单位要求的食堂其他工作。 5、持健康证上岗。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