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碎石第二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碎石第二批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K140+000-K151+000路基施工,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K140+000-K161+773段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碎石、机制砂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m3) | 投标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备注 |
A1 | 机制砂 | 0-3mm | 14500 | m3 | 148 | 26,604,560 | ATB-25下面层(岩石要求为玄武岩,二氧化硅(SiO2)含量为0%-52%) |
碎石 | 3-6mm | 5100 | m3 | 160 | |||
碎石 | 6-11mm | 6026 | m3 | 160 | |||
碎石 | 11-16mm | 6400 | m3 | 160 | |||
碎石 | 16-24mm | 9100 | m3 | 160 | |||
碎石 | 24-30mm | 10100 | m3 | 160 | |||
机制砂 | 0-3mm | 16000 | m3 | 233 | AC-20中面层、(岩石要求为玄武岩,二氧化硅(SiO2)含量为0%-52%)SMA-13上面层(岩石要求为玄武岩,二氧化硅(SiO2)含量为0%-52%) | ||
碎石 | 3-6mm | 4200 | m3 | 211 | |||
碎石 | 6-11mm | 24600 | m3 | 211 | |||
碎石 | 11-16mm | 29500 | m3 | 211 | |||
碎石 | 16-24mm | 12100 | m3 | 211 | |||
注:①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投标人应按本项目的实际需求量进行供货,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供应量进行计量和结算,详情见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 ③投标人需提供所供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或提供承诺书。 |
2.6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7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持有市****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为企业的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2.3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
3.2.4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
查询方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3.5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9时0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有关注册办理事项在“采购服务平台”网站首页的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下载《黑龙江交投集团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按操作手册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选择线上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技术支持电话:****。
4.3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同一投标人为其他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所有投标人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4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16时30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②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③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④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光明委20#楼东数第五户门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风险防控部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