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川王段B合同段B4、B5项目 预制T梁架设工程劳务合作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四川省巴中市**** 1.2招标范围: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见1.3)全部施工内容。 1.3合同段落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划分为1个合同段,工程项目见下表。
1.4 劳务分包内容:1.3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2. 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满足相关规定。 (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资质。 (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5年(****至投标截止日)完工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梁板架设);(或提供类似单个完工项目分包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要求:分包合同金额不得大于分包商注册资本金的5倍;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0.8;近 2 年企业的净利润大于零;附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的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收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 ②投标人没有被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上年未被公司评定信誉等级为“C”级(附上PCWP截图)。 ③投标人未处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四川路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名单内。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为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⑥投标人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⑦投标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⑧投标人没有处于不良行为处罚的有效期内(包括公司内部的工程分包项目的投标人投标行为或履约处罚)。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方式为:自 2025 年04月 18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4月22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3.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镇广高速川王段B4、B5项目预制T梁架设工程劳务合作(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 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 不退还。 3.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04 月 27日 11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4.2 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上同时发布。 6.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6.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 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 15 分钟内提出。 6.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 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 则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 投标人应于 2025 年04 月24日 17 时 00 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镇广高速川王段B4、B5项目预制T梁架设工程劳务合作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 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 2 个月内退还。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 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B5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汉市**** 邮编:618300 联系人:廖女士、黄女士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