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转让方点击登录查看拟公开转让原休宁富大污水处理厂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处置项目,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按本公告内容在休宁县****
一、项目内容
1.转让方:点击登录查看
2.转让标的简介:
2.1基本情况:
标的 编号 | 项目地址 | 项目基本情况 |
**** | 休宁新城区万宁板块 | 原厂区**** |
注:①转让标的资产范围仅限资产明细清单中所列资产,资产状况以移交时现场实物为准,如与本公告或资产明细清单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②各标的物具体情况请以实地为准。
③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实地查看,认真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实际数量及质量上的差异等各项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与转让方、代理机构无关。
2.2竞价底价:95450.42元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先进入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后依次进入商务技术分评审、价格分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会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至点击登录查看(黄山市****
四、项目交易底价
交易转让底价为:95450.42元。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意向受让方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但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和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二)现场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根据交易公告、投标格式、评标办法提供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认为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①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②资格、符合性和技术分商务评审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单独装袋密封;价格标一式三份,单独装袋密封;在封口处盖意向受让方公章。意向受让方须在****15时00分前现场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黄山市****
七、竞价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15时00分前向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叁仟元。
收款人: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世纪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
(二)竞价保证金企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点击登录查看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将在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价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交易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竞价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10000元)。履约保证金交易双方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完毕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后退还。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
受让方须于项目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按照2800元计取。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5时00分
(二)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黄山市****
十、相关要求:
1.凡报名参加本项目者都视同已现场确认了转让范围并认可本项目现状及相关要求、合作协议条款要求,转让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需在项目成交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3.受让方竞得转让标的后,在实施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必须自行拆除,不得分包、转包。在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进行拆除时,自行负责施工用水、用电,费用自行承担。严格按照现行规范组织拆除工作;拆除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
在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拆除时,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工程施工;拆除过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造成转让方或/及第三人损失的,转让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为赔付或垫付,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并承担。
如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发现转让标的中可能存有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相关的规定聘请专业的机构甄别转让标的中危险废物;甄别出的危险废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甄别及处置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招标代理无关。
十一、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前书面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
十二、联系方式:
(一)项目咨询:
点击登录查看 王先生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徐工
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 .doc附件2:评分办法(3).docx
附件3:投标文件格式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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