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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 选择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福建莆田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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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拟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土地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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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评估地块

拟委托1宗土地出让评估,为莆田市****

1.时限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出具评估报告。

2.成果要求:评估方须根据土地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每宗地独立评估并出具相应报告,评估报告须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式3份(其中委托单位2份,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三、评估服务费

评估服务费计取办法:每宗地评估服务费参照莆田市****

四、付款方式

评估报告通过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清评估服务费。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公布的15家经营性土地估价机构。本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需要现场勘察或咨询相关事宜的,请于****至****,直接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七、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若只有一家报名,直接确定为中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报名的,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八、投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时,提交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A、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于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不良记录且在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进行公示,2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揽相关业务活动。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莆田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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