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9:30在本公司拍卖厅(荣成路南50米、环翠路东1号商务楼写字入口306)举行现场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序号 | 编号 | 面积约(平方米) | 起拍价 | 租赁期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1 | 家安邻里中心智慧农贸市场C1-1 | / | 15000元/年 | 5 | 2 | 4500 |
2 | 6号住宅楼下南面单一层C3-商铺101 | 184.45 | 120元/㎡/年 | 6 | 2.8 | 2300 |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标的详见清单。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招租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第三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具体交接日期由委托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酌定。
2、成交后5日内租赁权买受人须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下一年的租金须提前一个月缴纳(且合作社不提供税务发票)。所成交的租金中不包括水电费、物业费等等日常经营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1号标的物业费、水、电费、能源使用费等另行缴纳。(免第一年物业费、能源使用费);2号标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另行缴纳。
3、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需要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期满时无违约则无息全额退还。
4、一旦成交,1号标的给予免租期(含业态培育、装修期):第一年统一给予3个月培育期,(含装修期,实际使用为15个月),第二年统一给予2个月营销助力期(实际使用为14个月),第三年统一给予1个月营销助力期(实际使用为13个月),免租期均在年度内后置,若经营期未到,则取消免租期的约定。第1-3年租金不变,第4-5年租金在第1-3年租金基础上上浮5%;2号标的给予免租期1个月(年度内后置),第1-3年租金不变,第4-6年租金在第1-3年租金基础上上浮15%。
5、买受人必须按照约定的区域、范围进行经营,提供相应的产品服务。经营设施严禁私接水电、超区域经营。严禁产生油污与异味的食品经营,保证所有物品无变质腐烂。要严格遵守市****
6、承租期间,未经村委同意不得擅自对标的进行改造。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标的,并于5日内归还招租人。
7、租赁期间不得将成交标的进行转租。
8、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用、村居改造或其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且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终止合同。
9、成交确认后,缴纳全部款项15日内到大卜家庵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有关租赁事宜,并办理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变更等手续。不办理视为放弃,按违约处理。
10、租赁期满,若重新进行招租,原竞得人有优先承租权。
11、其他租赁事宜详见《租赁合同》,竞买人请在报名前自行向大卜家庵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具体租赁事(****)。
五、竞买手续办理:
1、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拍卖会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须将竞买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至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日照银行东港支行,账号:****084052),转账时须注明“某区****
2、报名所需材料:(1)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2)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3、以下四类人员不得参与竞拍:
a.欠村集体财产的;
b.前几轮拍租中拖欠租赁费的;
c.进入失信名单的;
d.恶意竞拍的企业法人及自然人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海曲东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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