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常州院渤海地区腐蚀治理辅助机具租赁服务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常州院渤海地区腐蚀治理辅助机具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2025年4月) | (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提供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腐蚀治理辅助机具设备租赁业绩,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材料。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 )、完工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材料应体现为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 。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2)设备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起重带、坠落制动器、测爆仪合格证或检验证书文件,每种设备提交一台证明材料; |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17:00:00)至(****17: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其他事项不受理。
商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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