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陇南市、定西市、平凉市、天水市、兰州新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甘肃省财政厅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甘肃省财政厅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911.0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按照技术规定对陇南市、定西市、平凉市、天水市、兰州新区确定的50家重点监管单位,以周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农用地或其他类型土地为调查对象,以掌握重点监管单位生产运行过程中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影响为工作目标,在基础信息采集和现场踏勘基础上判别企业污染影响类型、布设点位、编制监测方案,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测试、数据整理统计、分析评价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和存在的环境风险。完成全省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成果集成。(详见采购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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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911.00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E********陇南市、定西市、平凉市、天水市、兰州新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33349J-****-098054-8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供应商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或2024年),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除法人外)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标段内容: 按照技术规定对陇南市、定西市、平凉市、天水市、兰州新区确定的50家重点监管单位,以周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农用地或其他类型土地为调查对象,以掌握重点监管单位生产运行过程中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影响为工作目标,在基础信息采集和现场踏勘基础上判别企业污染影响类型、布设点位、编制监测方案,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测试、数据整理统计、分析评价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和存在的环境风险。完成全省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成果集成。(详见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