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信息化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京市(****)信息化项目(二次),标包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服务;标包2采购内容主要包括装修工程施工。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项目名称:南京市(****)信息化项目(二次)。
1.2.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工程项目规定的工作量;
1.2.3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3年。
1.2.4建设地点: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5项目规模:约****元(含税)。
1.2.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付期 |
1 | 集成工程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明细报价表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1.2.2工期期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划分标包,划分标包和成交人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 | 标包 | 成交人数量 | 预估规模(含税) |
1 | 标包1:信息化部分 | 1 | ****元 |
2 | 标包2:装修工程部分 | 1 | 386000元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标包1:本标包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元(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495000元(含税),供应商任意一项响应报价高于对应部分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标包2:本标包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86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1:信息化部分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本须提供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料截图。
2.2供应商须提供自****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不含)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含)人民币,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复印件加盖公章。
2.3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本项目采购的网络设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有效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如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有效期未覆盖本项目产品质保期(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3年),供应商须承诺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重新申请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2.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供应商团队须具备至少5名有类似服务经验的人员,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其他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团队人员中至少包含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员、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人员,团队人员均具备2年及以上的类似工作经验,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
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清单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服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5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2.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标包2:装修工程部分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本须提供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料截图。
2.2供应商须提供自****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不含)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人民币,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本项目施工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以上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4本项目施工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持证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4人的项目团队,项目团队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须具备与实际工程相关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业施工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的至少1人、建筑电工作业证的至少1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项目负责人、特种操作作业人员不得复用。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清单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有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
(3)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提供承诺书;
2.5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合同执行期内为从业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的额度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9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9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无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地址:南京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人:陈浩
电话:****
电子邮件:****@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025 年 4 月17日
